内容摘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徐汉明:近3年来,我国与89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反腐败合作关系。
关键词:反腐败;联合国;腐败公约;国际反贪局;反贪局联合会;国际合作;交流;徐汉明;反贪机构;腐败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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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九次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在天津召开。与会代表围绕“反贪机构的未来:汲取经验和规划前景”主题进行了充分交流,表达了各国各地区反贪机构加强交流合作,积极推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有效实施,共同打击腐败犯罪的决心和信心。
腐败是世界性问题,严重危害着政治文明和可持续发展。近年来,中国政府加大了与各国反贪机构的执法司法合作力度,开展了国际追逃追赃行动,通过国际司法互助等方式,追回外逃人员1000余名。目前,境外追逃追赃行动还有哪些困难和瓶颈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汉明教授。
记者:首先,请问您对我国境外追逃追赃工作有何评价?
徐汉明:近3年来,我国与89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反腐败合作关系,对外缔结了44项引渡条约和57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2014年以来,我国从71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1600余人,追回赃款超过60亿元。这些成绩标志着我国海外追逃追赃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随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腐败犯罪越来越组织化、跨国化、智能化。严重的腐败问题发生在任何国家,对社会发展都是破坏性的。这也给各国反腐败机构带来了更大的挑战。
从我国海外追逃追赃的工作成绩来看,我国在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缔约国之间的配合上,已经取得了进一步的共识与互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