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社会主义中国国家主权理论经历了救亡时期、发展时期与新时代三个时期的发展与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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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社会主义中国国家主权理论经历了救亡时期、发展时期与新时代三个时期的发展与变化。国家主权理论在中国的发展与实践过程表明;主权是民族国家维护自身独立与发展的最根本支柱,是构建和谐有序的国际关系的基石。从地位上看,中国国家主权理论也由最开始的学习与追赶,到发展与创新,再到如今具有着西方国家因自身资本主义的固有矛盾而无法超越的先进性与合理性。新时代的中国国家主权理论顺应国际社会的发展趋势,在继承了主权原则的坚定性、发展了主权理论的灵活性基础上,实现了对主权内涵的全新拓展。中国国家主权理论反映并代表着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诉求与主张。今后中国也将不断发展、创新主权理论,为实现国家富强与民族振兴,从而为中国腾飞于世界奠定国之基石。
关键词:社会主义 国家主权 形成与发展
作者简介:高德胜(1973- ),男,山东荣成人,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信息安全,国家主权问题研究;钟飞燕(1994- ),女,广东湛江人,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标题注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6AKS006)。
主权理论自法国思想家让·博丹首次提出至今已有500多年的发展历程。进入近代以后,国家主权的独立与平等是欧洲民族国家形成与发展的理论基础。在19—20世纪,主权理论则是西方国家进行殖民扩张的理论工具,西方国家对主权理论不断地进行贬低、否定甚至重塑,企图使其侵略行为披上一层“合法”的外衣。时至今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依然以其理论或者话语去否定主权原则进而干涉他国内政。与西方资本主义的主权理论不同,国家主权理论在中国的发展与实践过程表明:主权是民族国家维护自身独立与发展的最根本支柱,是构建和谐有序的国际关系的基石。因此,本文拟从救亡时期、发展时期与新时代三个不同阶段,对中国国家主权理论进行历时性考察,揭示不同时期主权理论的发展与变化规律,论证社会主义中国国家主权理论的合理性,进而为批判西方国家的主权逻辑提供理论资源。
一、救亡之基石:国家主权的收复与扞卫
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随着西方列强的入侵,中国的司法主权与领土主权逐步沦丧,惊醒的中国人意识到世界并非以中国为中心,传统的“大而无外”的天下观逐渐被西方形式平等的主权观所代替。虽然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为挽救民族危亡也展开了一系列理论与实践上的努力,但最终没有取得成功,因为“西方列强在殖民侵略的进程中表面上奉行‘法的支配原则’,实则是推行‘力的支配原则’进行赤裸裸的侵略扩张”①,只有跳出西方原则的支配,才能实现真正的民族独立,建立现代化的民族国家。因此,以毛泽东为领导的第一代共产党人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结合中国具体实际形成了社会主义的国家主权理论,这为中华民族的独立与解放以及新中国成立后国家主权的扞卫提供了理论基础。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人民主权,领土主权完整统一和主权独立平等三个方面。
(一)人民主权
主权具有两种属性,即对内向度的在国内社会中的至高性和排他性,以及对外向度的在国际社会中的独立性和平等性。而人民主权则是对内向度主权具有至高性和排他性的根本依据,为国家主权赋予合法性与正当性。人民主权所要解决的是最高权力的归属问题,因而也是前提性与根本性问题。在西方的语境下人民主权代表着多数人的统治,在中国的国家主权理论中,人民主权就是人民当家做主。两种人民主权理论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第一,从人民主权的主体性上看,社会主义人民主权的“人民”是一个动态的范畴,在不同历史阶段包括不同的主体。但是不管主体如何变化,“人民”始终代表着推动社会发展与进步的绝大多数人。因此,“人民是什么?在中国,在现阶段,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②。西方的人民主权掩盖了人民的阶级性本质,权力只是掌握在代表资产阶级的少数人手中。而在中国,人民主权代表了绝大多数劳动人民的利益与中华民族的利益,因此才能赋予人民主权的主体以强大的精神动力去建立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第二,从人民主权的实现方式上看,社会主义人民主权表现为人民民主专政。民主方面,表现在对人民内部实施民主制度,并出台各项法律和政策保护人民的言论、集会、选举等权利;专政方面,就是向着帝国主义的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反动派实行独裁,因为他们破坏国家利益与民族团结,站在了人民的对立面③。从理论上讲,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主权理论与中国社会主义主权理论的本质区别在于理论基础的不同。西方资产阶级的主权理论无论是“天赋人权”或者是“人民主权”都忽略了国家权力所具有的阶级性,而中国社会主义国家主权理论是以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等唯物史观以及社会主义的国家思想作为理论依据,从而保证了人民主权的合理性与优越性。
(二)领土主权完整与统一
主权作为国家的基本属性,它是帮助创造国家并且维护国家完整性的关键要素。国家主权在建立并且获得正当性的基础上,其对内向度表现为对主权权能的实际掌控。其中领土主权对国家而言,可以比作人的骨骼或者树的根基,是国家主权得以产生和发展的重要依托;领土主权的完整与统一,对主权权能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都有着深刻的影响,是维护主权安全的前提。正因如此,党和国家在面对分裂与国外干涉时毫不动摇,始终坚定地维护领土主权的完整与统一。例如,新中国成立初期对西藏分裂活动的粉碎。毛泽东指出:“西藏是中国领土,西藏问题是中国内政问题。”④1950年初,毛泽东命令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同时结合政治争取的方式促使西藏和平解放。又如,面对美国企图制造“两个中国”的阴谋,在毛泽东领导下,中国政府一方面作出炮击金门的决策,另一方面据理力争,多次发表《告台湾同胞书》的公开信,表明了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完整与统一的决心。从新中国成立以后的主权实践来看,在领土主权完整与统一的原则上,中国政府坚决果断、毫不退让。在之后的对印度以及越南的自卫反击战中也证明了这一点。从主权理论上看,维护中国的领土主权完整与统一,是国家基于对主权安全与国家利益的根本要求而对权力客体(领土)进行的保护,并不是单纯的出于意识形态的考虑,更是基于对现实问题,和对于维护国家安全与人民根本利益的考量。因此,中国维护领土主权完整与统一的行为具有不可动摇的事实和法理基础,这也为中国以后的对台政策制定以及“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提供了准则。
(三)主权独立与平等
主权作为一种复合型权力(利),在对外向度上表现为国家主体的身份地位及相互关系的范畴,在国际社会中具体意味着各主权国家的独立性与平等性⑤。一方面,主权独立是国家主体身份地位的承认,是一个国家在国际社会中能够被广泛接受和认可的前提性条件。获得主权独立的国家不仅可以自由地同其他国家进行交往,而且可以不受外来干涉,自主地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制度与模式。主权理论从一开始便是在国家主权受到来自外部威胁的情况下而产生的,不论是最初的反抗宗教神权,抑或是在近代欧洲各民族国家之间的斗争,主权始终是围绕应对外部威胁、维护国家安全这个主要目的而不断变化发展的。而对于近代中国,在传统的大而无外的“家天下”观念制约下,对于国家安全的认识一直到西方列强的入侵以后才逐渐被打破,并且由于社会意识具有的独立性,主权意识在中国发展十分缓慢。救亡时期的中国国家主权理论把主权独立作为最高的目标与准则,并且由于近代中国所面临的重重阻碍与压迫,中国国家主权理论呈现出鲜明的革命性特点。另一方面,主权平等是国家主体之间相互关系的体现。不论各国之间在经济水平、军事实力、人口数量上有何差异,各国都必须遵守主权平等的基本准则。虽然在国际社会中不存在除主权国家之外更高的权威来保持国际秩序的稳定,但这并不代表主权国家对外向度的主权是绝对的、不可约束的。毛泽东曾指出:“国家不应该分大小。我们反对大国有特别的权利,因为这样就把大国和小国放在不平等的地位。大国高一级,小国低一级,这是帝国主义的理论。”⑥
帝国主义总是表面上宣称着主权的独立与平等,另一面却将其主权的绝对性与无限性法则贯彻到被侵略的国家中来。与帝国主义不同,社会主义中国国家主权理论主张主权独立与平等,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并不是一句空话,而是作为准则体现在具体的国际关系处理与外交政策实践中。
在主权的收复与扞卫时期,中国国家主权理论体现出了鲜明的坚决性与革命性。一方面,只有国家主权得到保障,中国人民的生存与发展权才得以实现;另一方面,即使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主权也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遭到了国外势力的威胁。这就表明,中国必须提升国防实力,增强国家主权权能,以战争和积极备战作为维护国家主权与安全的方式。同时,收复与扞卫时期的国家主权理论也为发展与创新主权提供了原则与方向,尽管主权理论需要随着时代而不断变化,但保障国家安全、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是中国国家主权理论的目的和归宿。
二、发展之基石:社会主义国家主权理论的发展与创新
冷战后期,美苏关系走向缓和。同时随着世界经济、科技的发展,国家之间的交往变得空前密切,主权已成为国际关系的重要基石被绝大多数国家所认同。但是西方国家为了控制其在国际合作中的主导权,从而最大化地满足其根本利益,提出了“有限主权论”“人权高于主权”等理论,来限制主权在国际法中的地位或者从根本上否定主权。从国内来看,新中国成立以后对重工业以及国防工业的建设强化了主权权能,为中国主权的独立自主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但主权理论依然面临着危机与挑战,如果不对这些问题进行有效的回应,将会影响到中国的改革与发展。因此,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对中国国家主权理论进行创新,为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与综合国力的提升奠定了发展的基础。
(一)国家主权高于人权
在进入冷战时期以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为了保持自身霸权地位,以对国际人权的保护为借口,不断地对发展中的主权国家进行政治干涉。对此,邓小平指出:“真正说起来,国权比人权重要得多。”⑦这就说明,在人权与国家主权的关系问题上,国家主权是人权的基本前提,只有在确保国家主权安全的前提下,国家才能从根本上保障人权的实现。从历史与实践的角度看,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失去了主权的独立,人权也就失去了根本的保障,人民惨遭压迫与蹂躏,发展举步维艰。又如,在近代从世界范围来看,帝国主义对非洲的殖民入侵,使非洲人民生存权和发展权无法得到保障,经济发展更是十分缓慢,这也说明了国家主权高于人权。从理论的角度,首先,人权的获得并不是西方所讲的“天赋人权”,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⑧社会性是人的根本属性,因此,人权作为社会现实中人们普遍利益的反映,并不是天赋的,而是由国家所赋予的。其次,人权有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之分,国家主权是集体人权的最高形式,没有国家的安全与独立,就不可能有个人的幸福。国家主权高于人权,既是社会主义集体价值观的要求,又是中国家国合一民族情怀的体现。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国家主权高于人权并不是对人权的否定。人权是人民主权的具体体现,是对人的基本权利的保障,是每个现代化的民主国家都应重视和发展的对象。在救亡图存时期的中国,国家的自由、独立与人民的生存权始终是最高的目标,但在国家与人民的安全得到维护之后,对公民个人权利和个体价值的保障一直是党和国家努力的方向与目标。综上所述,国家主权高于人权,在确保国家主权安全的前提下,发展与保障人权,这是社会主义中国国家主权发展的历史逻辑。
(二)“一国两制”构想对主权理论的创新
“一国两制”的构想是在继承和坚持了领土主权完整与统一原则的基础上提出的主权概念,是对主权行使的创造性理解和运用。党和国家在维护国家主权的唯一性和完整性上态度坚决,面对英国以主权换治权的企图,邓小平指出:“关于主权问题,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旋余地。”⑨国家主权的主体只有一个,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人民,主权不能由其他的主体运用和掌控。因此,英国以主权换治权的方案只能是幻想。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方案是中国国家主权理论的创新发展,成功解决了香港主权的收复的问题。具体而言,对主权理论的创新体现在,“一国两制”对国家主权的身份权和主权权能进行了区分,“身份意义上的主权不能分割、让渡或共享,而权能意义上的主权却可以按照自主原则由国家自由地处分”⑩。从身份意义上讲,主权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固有属性,代表着中国的身份权,除此以外不可能有其他的或更高的身份权威。因此,“一国两制”首先强调的是一个中国原则,基于中国的主权身份,国家所有权的社会主义性质不能改变。而从主权权能的角度,国家对部分主权权能的行使方式的改变并不会影响或者限制国家的主权身份。“一国两制”对香港和澳门的主权收复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并且为解决台湾问题提供了新思路。同时,“一国两制”对主权创造性的理解和运用,使国家主权理论在中国有了更强的生命力。
(三)发展经济以维护国家主权
在近代中国,资产阶级的失败已经表明,中国在西方“力的支配原则”下不可能以和平的方式建立独立自主的国家,所以中国共产党必须领导人民进行革命战争。而在主权独立后,我国虽然恢复了主权身份,但这种“危权”随时可能被西方国家扼杀在摇篮之中,这就要求中国必须仍然把战争和积极备战作为维护国家主权的主要手段。但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与中国国防能力的提升,维护国家主权的手段也发生了变化。用发展代替战争,是社会主义中国国家主权理论创新的体现。随着冷战结束与多极化趋势的发展,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题,西方国家对发展中主权国家的入侵,也从有形的地理疆域转化为更加隐蔽的制度疆域和文化疆域。西方国家以人权、民主、自由为口号,企图用和平的方式干涉他国内政。对此,邓小平指出:“中国能不能顶住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的压力,坚持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关键就看能不能争得较快的增长速度,实现我们的发展战略。”(11)
从两极格局解体到世界多极化趋势的发展,各国之间的交锋已从过去单纯的政治、军事力量的对抗转变为复杂的以政治、经济、文化交织的综合国力的较量。因此,通过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才能彰显人民主权的合理性与优越性,从而维护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制度。同时,通过发展强化了主权权能并且提升综合国力,从而使中国主权身份获得了提高,中国在国际上才会有更多的话语权与影响力。由此可见,在国际社会环境发生变化、全球化进程不断加速的背景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发展以维护主权,是顺应主权规律走向的必然要求,也是主权国家存续与发展方式的新体现。
发展与创新时期的国家主权理论在继承了主权原则的基础上,呈现出了灵活与多样性的特点。作为社会主义的中国国家主权理论,其主权的内容与性质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时代的要求不断变化,赋予主权以新的生机与活力。从国际背景看,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题,中国维护主权的主要手段也由发展代替了战争(国防与军事实力依然是维护国家主权的重要保障)。同时,中国主权的实践历程表明,中国的主权发展始终以维护中国人民的生存与发展为最高宗旨,因此中国不可能走上对外扩张与发展霸权的道路。领土主权方面,主权理论的创新为香港与澳门的收复提供了理论基础,并且为台湾问题的解决打开了新思路。人民主权方面,在明确国权与人权关系的基础上,充分保障与发展人权,使得社会主义的人民主权更加坚定。总而言之,发展与创新时期的国家主权理论对中国的发展起到了基石性的作用,并且为新时代的国家主权理论奠定了基础。
三、腾飞之基石:社会主义国家主权内涵的充实与拓展
进入新时代以来,国内外形势发生了复杂多样的变化,这种改变也为国家主权理论带来了新的挑战。一方面,长期以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不断向全世界输出其政党制度与价值观念,对我国国家意识形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这就要求我们对作为国家主权合法性基础的人民主权原则进行新的诠释来予以回应;另一方面,中国日益走进世界舞台的中央,不断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然而,西方国家仍以零和思维质疑中国的外交政策与“一带一路”建设。安全方面,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中国的主权安全也在多个领域面临多层面的不同挑战。所以主权理论也面临着如何消除一些国家对中国发展存在的忧虑与误解,如何使主权理论与时俱进以适应新的环境,从而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等一系列问题。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顺应现实需要的基础上,拓展与充实了国家主权的内涵,完成了对社会主义中国国家主权理论的新飞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腾飞于世界打下基础。
(一)新时代人民主权
人民主权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至今80年的历程中得到了不断的充实、发展与巩固。人民群众有越来越多的机会,更广泛更深入地参与到国家的政治生活中;人权保障的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与保障。尽管西方国家抛弃了人民主权原则,并以选举民主、参与民主等理论证明其国家的正当性,但西方频繁爆发的民主危机已经证明了西方国家权力的资本属性与人民主权相悖的这一事实。可见,为了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必须始终坚持与发展人民主权。新时代人民主权在立足本国国情的基础上,对人民主权的内涵进行了新的阐释,从而深化了对人民主权的理解,并与西方的人民主权区别开来。具体而言,新时代人民主权内涵包括人民意志、人民利益与人民地位三个方面。
首先,人民意志在第一个层次是人民需要的体现,在第二个层次则是人民对伟大梦想的追求。只有充分反映人民的意志,人民才会有源源不竭的动力去维护与巩固主权。真正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理念,这既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民本思想的体现,又是马克思主义为人民服务基本立场的要求。在不同的时代人民总会有不同的诉求与期盼,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才能体现人民的意志;只有体现人民意志,国家的一切权力才能真正地属于人民,为了人民。与卢梭作为人民主权逻辑起点的“公意”不同,人民的意志并不是抽象的,而是发展的、具体的。新时代的人民主权,在理念上就是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结合起来,在实践上则是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同人民主权结合起来,这是中国天然的、独特的政治优势。其次,人民主权的根本目的是维护人民的利益。一方面,中国共产党是人民利益的扞卫者,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主权建设与发展的根本保障;另一方面,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防止人民政权和共产党员蜕化变质,是维护人民主权的重要方式,不能把人民的利益变成少数人的私利。最后,人民地位的保障是人民能够真正拥有主权的关键。从历史的角度去看,权力永远都是社会关系中处于优势地位的一方所掌握、控制的力量。人民的主体地位无法得到保障,人民主权便难以实现。因此,只有坚持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制度,才能够保障人民主体地位,从而充分发挥人民的创造精神,使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地参与到国家和社会的管理中。由此可见,在中国国家主权理论中,人民主权既不是目的论,也不是手段论,而是使民主的实质与程序结合的两点论。人民主权既要体现人民意志的实质,又要保障人民主体地位的过程,更要维护党和人民艰苦付出所取得的成果。
(二)和平主权
中国威胁论由来已久,近些年由于中国国际地位的提升,这种言论甚嚣尘上。西方国家企图以这种国强必霸的逻辑来削弱中国在和平发展中的国际认同度与良好的国际形象。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指引下的和平主权理论既是对“中国威胁论”的有力回应,同时也为各国在国际关系交往中打破“零和博弈”思维,实现合作共赢发展提供了全新的思路。
首先,和平主权是主权独立与平等原则的体现。在中国主权实践的全面展开中,维护与发展主权的最高目标先后经历了由建立现代化的民族主权国家以保障人民的生存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改革开放以推动人民的发展权,再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提升人民的幸福权的转变,正是这种体现内在正当性的目标与价值追求决定了中国始终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决心。历史无数次证明,战争与压迫一定会导致贫穷落后。因此,中国坚持主权独立与平等,永远不会称霸与扩张,和平、发展、进步才能保障人民的生存与发展,实现人民的幸福。其次,在人类命运共同体指导下的和平主权不仅旨在促进中国人民的幸福,更是在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的基础上促进世界人民的幸福。“主权原则不仅体现在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内政不容干涉,还应该体现在各国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权利应当得到维护,体现在各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的实践应当受到尊重。”(12)和平主权摒弃一切冷战思维,各国之间并不是相互压制、充满对抗,而是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和平主权是中国国家主权理论的新成果,它超越了西方主权理论的局限,国家主权并不会因为全球化或者科学技术的发展而遭到削弱,相反,在尊重各国主权独立与平等的基础上,通过主权国家之间的良性互动,各国可以实现更好的发展。例如,“一带一路”建设便是中国通过自身的影响力与实力,去带动其他沿线国家的主权权能的提升,从而促进当地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和平主权是对“中国威胁论”的强有力回应,它有效缓和了因西方国家的言论攻击而带来的负面影响,促进了各国对中国的好感度与信任度,为中国腾飞于世界创造了良好环境。
(三)网络主权
网络主权是指国家对本国的网络加以管理和控制的最高权力,以及对外独立自主地进行网络活动并对威胁网络安全的行为实施自卫的权利。2015年7月,我国通过了新的国家安全法,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网络空间主权”的概念。2015年12月,习近平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强调了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应尊重“网络主权”的基本原则(13)。由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与国家之间关联程度的加深,传统的主权理论已经不能满足国家自身发展和国际交往的需要,必然会从包括领陆、领海、领空的领土主权向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拓展。而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在人们的生活与国家的发展中起到越来越深刻的影响。并且与它刚刚兴起时不同,如今的网络作为一种实际权能,已经延伸到国家与社会的各个领域,有时发挥着甚至比有形的权能更为重要的作用。就这样,一个新的主权领域由此产生,和其他性质的主权相比,网络主权是无形的、虚拟的,但是它与“经济主权”“文化主权”一样,都具有对内对外的两种基本属性。在全球互联网发展与交流的背景下,网络主权成为国家之间在相互交往与合作中需要遵守的基本原则。
同时,网络主权并不是独立的存在,它依附于国家主权,并且与国家主权安全、国家发展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2013年6月,美国的“棱镜事件”在国际上引发了各国对网络主权安全的担忧。作为掌握互联网核心技术的国家,美国一边宣称着网络自由,另一边却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窃取其他国家的信息,并且依靠强大的网络话语权,对发展中国家输送着西方的价值观念。美国企图用这种新的方式与手段来达到获取利益的目的,但这种方式又再一次建立在威胁与侵犯其他国家的安全与利益的基础上。这证明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中国为维护主权安全与国家利益,对网络安全的保护需要提升到和其他领域同样的高度。“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14),中国作为网络大国,人民群众对互联网的使用有着更加广泛的需求,这也表明中国需要大力发展网络与信息技术以维护网络安全,解决网络安全隐患。努力把中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是中国为维护国家网络主权安全与发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而提出的重大战略。另外,虽然互联网是无形的,但是这并不代表网络主权的疆域没有边界。维护网络主权是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各国能够平等参与国际网络空间治理、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的必然选择。今后中国也会继续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积极做网络主权的推动者与扞卫者,为全球互联网的发展贡献中国力量。
新时代的社会主义中国国家主权理论是在国际国内形势发生着重大而深刻变化的情况下应运而生的,它充实与拓展了中国国家主权的内涵,具有符合时代特点的先进性与反映广大发展中国家诉求的合理性。首先,新时代的人民主权体现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人民的共同意志,在民主的实质与程序统一下保障了人民当家做主的本质要求,激发了人民群众的创造热情与活力。面对西方国家的攻击与质疑,新时代的人民主权回答了为什么社会主义的中国要坚守人民主权、怎样坚持与发展人民主权及其制度实现形式等一系列问题,丰富与完善了主权理论,为中国的国家主权筑牢根基。其次,随着中国国际地位和影响力逐步提高,其主权身份也发生了改变,中国在维护和平共处秩序和促进合作协调方面将承担更多的责任。和平主权是由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属性所决定的,它是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强有力武器。同时和平主权也彰显着独特的中国智慧,它超越了零和博弈的思维,摆脱了西方国家“国强必霸”的老路。和平主权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体现了中国作为世界和平的建设者与全球发展的贡献者的大国担当,为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构建和平的国际环境。最后,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主权权能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主权权能由有形变为无形,但网络主权却对其他性质的主权和国家的发展产生了更加深刻的影响。主权的领域也不再局限于传统的领土主权,或者经济、政治、文化主权等领域的物理空间,而是延伸到无形的、虚拟的网络空间。尽管网络主权的疆域更加隐蔽,但各国之间对于网络主权的维护绝不像表面这样平静,而是犹如战场,针锋相对并且斗争十分激烈。中国将努力建设网络强国,守护好网络主权与国家的根本利益。并且,中国作为尊重网络主权的倡导者与推动者,其反对网络霸权的理念符合广大网络与信息技术不发达的国家的利益,获得了广泛的响应与支持。
总之,不论是在挽救民族危亡时期,还是发展与建设时期,抑或是中国走向富强的新时代,社会主义的中国国家主权理论对国家始终发挥着基石性的作用。国家主权理论在中国的发展与实践过程表明:主权是民族国家维护自身独立与发展的最根本支柱,是构建和谐有序的国际关系的基石。从地位上看,中国国家主权理论也由最开始的学习与追赶,到发展与创新,再到如今具有着西方国家因自身资本主义的固有矛盾而无法超越的先进性与合理性。新时代的中国国家主权理论顺应国际社会的发展趋势,在继承了主权原则的坚定性、发展了主权理论的灵活性基础上,实现了对主权内涵的全新拓展。可以说,中国国家主权理论反映并代表着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诉求与主张。今后中国也将不断发展、创新主权理论,为实现国家富强与民族振兴,从而为中国腾飞于世界奠定国之基石。
①何俊毅:《晚清主权意识的生成——基于主权国家核心要素的考察》,《政治法学研究》,2016年第1期。
②《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475页。
③《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475页。
④《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02页。
⑤赵洲:《主权责任论》,法律出版社,2010年,第17页。
⑥《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378页。
⑦《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45页。
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35页。
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2页。
⑩赵洲:《主权责任论》,法律出版社,2010年,第36页。
(11)《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56页。
(12)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第523页。
(13)习近平:《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5年12月17日。
(14)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外文出版社.2018年,第1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