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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佛教中国化进程日益加深的产物,禅宗除了在政治上曾自觉适应大一统封建专制政权及地方政权,经济上自觉适应以农耕文明为主导特征的封建经济形态,还在文化上自觉适应以儒家思想为主干、倡导忠孝的封建礼乐文化传统。在宋元禅宗清规中占有很大比重的茶礼内容,就是禅宗在佛教中国化方面典型的文化表现。
禅宗僧侣引领茶文化
茶文化在中国源远流长。早在西汉时,王褒《僮约》中就有所谓“武阳买茶”的记载。魏晋之际张华撰着的《博物志》卷四云:“饮真茶,令人少眠。”唐代以前茶叶消费尚不普及,饮茶之风盛行于神州大地始于唐代中叶:“开元中,泰山灵岩寺有降魔师大兴禅教,学禅务于不寐,又不餐食,皆许其饮茶。人自怀挟,到处煮饮。从此转相仿效,遂成风俗。”如此说来,禅宗僧侣在饮茶方面还是先行者。而寺院所消费的茶叶一般都是自己生产的,如果自己消费还有余,那么自然会以某种形式(如馈赠或贸易)流通到世俗社会中去。这显然会对封建社会的茶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影响,宋代统治者为此不得不对寺院的茶业经济作出相应的规定:“诸寺观每岁摘造到草腊茶,如五百斤以下,听从便吃用,即不得贩卖;如违,依私茶法。若五百斤以上,并依园户法。”
唐宋以降,饮茶风俗形成以茶为载体的茶礼以至茶文化,成为中国礼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客至则设茶,欲去则设汤,不知起于何时。然上自官府,下至闾里,莫之或废。”另外,“宋代客至设茶,辞则点汤,乃天下通俗”。“茶之为物,祛积也灵,寐昏也清,宾客相见,以行爱慕之情者也。天下之人不能废茶,犹其不能废酒,非特适人之情也,礼之所在焉。”
寓禅于茶
饮茶可醒脑提神,有利于坐禅,故禅宗僧人几乎是整日茶不离口,茶园劳作也是普请的重要内容之一。禅宗从慧能开始强调寄参禅于日常生活之中,而茶是丛林生活的关键词之一,故借茶参禅、茶禅一味逐渐成为习惯和潮流。这一切使得禅宗灯录中与茶有关的记载俯拾即是,不胜枚举。如赵州从谂“吃茶去”的着名公案:师(即赵州从谂)问新到:“曾到此间么?”曰:“曾到。”师曰:“吃茶去。”又问僧,僧曰:“不曾到。”师曰:“吃茶去。”后院主问曰:“为甚么曾到也云吃茶去,不曾到也云吃茶去?”师召院主,主应喏。师曰:“吃茶去。”这则公案的略称“赵州茶”在后世成为着名的禅宗典故,“吃茶去”则成为赵州从谂当仁不让的标志和“专利”。
在宋元禅宗灯录中,“吃茶去”“且坐吃茶”“归堂吃茶去”“遇茶吃茶,遇饭吃饭”等“口头禅”式的答语出现频率极高,其要旨无外乎令提问者放下执着心、分别心,通过体验吃茶(即饮茶)这件再平常不过的事,去感悟马祖道一所谓“平常心是道”的禅宗真谛。如“如何是和尚家风”的答语“饭后三碗茶”,“如何是西来意”的答语“斋后一碗茶”,既是生活用语,又是禅语机锋,二者水乳交融、凡圣一如,真正做到了寄参禅于日常生活之中。种茶、摘茶、饮茶浸渗弥漫于丛林的日常生活中,禅僧们早已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但高明的禅师却能于平淡无奇中暗寓奇崛诡谲,超凡入圣,点石成金,所谓“茶禅一味”诚非虚言。在宋元禅宗清规中,深受中国礼乐文化影响而形成的名目繁多、令人眼花缭乱的茶礼固然属于世间法,但茶礼背后借茶入禅、茶禅一味的深意即茶礼所隐含的出世间法意义,也是值得我们深入探究的。
以茶礼为代表的禅宗清规能够“外格非”“内弘道”
唐宋元禅宗寺院一般都设有茶堂、茶鼓和茶头、茶头行者,为僧众及外来官员、檀越饮茶提供方便。如北宋《禅苑清规》“堂头煎点”条载:堂头侍者恭请受请人:“斋后特为某人点茶,闻鼓声请赴。” 茶鼓声与饮茶事宜一一对应,“打茶鼓”起到闻其声、知其事的作用,久而久之即以条件反射的形式刻印在僧众的脑海里。而“本州太守、本路临司、本县知县来访,征得其同意,方可点茶”的有关规定,说明寺院尊重地方官吏的意愿,而非一厢情愿、墨守成规地施以茶礼。
《禅苑清规》“百丈规绳颂”云:“自古茶礼最重,有谢茶不谢食之说。”禅宗茶礼之所以称为“礼”,当然不仅仅是因为茶是一种上好的饮料,而主要是因为针对不同的时间、地点和人物,清规制定了各个不同、伦序分明的交际礼仪。如《禅宗清规》“众中特为煎点”条规定:“如请近上尊敬之人(如立僧首座、诸方宿德、法眷、师伯、师叔、师兄之类),即大展三拜,如不容则触礼三拜。如请以次尊敬之人(戒腊道行尊高可仰),只触礼三拜。如平交或戒腊相等(或是法眷弟侄之类),但问讯请之。”茶汤请客,客人按尊卑程度可分三类:立僧首座、诸方宿德、法眷、师伯、师叔、师兄之类,戒腊道行尊高可仰之类,平交或戒腊相等或法眷弟侄之类,针对不同身份分别施以不同的礼节:“大展三拜”,“触礼三拜”,“问讯请之”。
南宋后湖惟勉在《咸淳清规·序》中说:“吾氏之有清规,犹儒家之有《礼经》。”元代泽山弌咸在《至大清规·序》中,将禅宗清规称为“丛林礼法之大经”。元代天童比丘云岫为《至大清规》所作的跋明确指出,禅宗清规“始自百丈,制礼作乐,防人之失,礼以立中道,乐以导性情。香烛茶汤为之礼,钟鱼鼓板为之乐。礼乐不失犹网之有纲,衣之有领”。元代中峰明本在《幻住庵清规·序》中探究清规起源时认为,若出家人“心存乎道,不待礼而自中,不俟法而自正矣”,自然不需要“丛林规矩”;但“人心之不规道久矣,半千载前,已尝瓦解”,故“百丈起为丛林以救之”,制定“丛林礼法”。元代翰林直学士欧阳玄为《敕修百丈清规》所作的序引述禅宗高僧的话,认为“天地间无一事无礼乐,安其所居之位为礼,乐其日用之常为乐”,并以北宋大儒、程朱理学开创者之一程颢的一则轶事来反衬和赞美清规的礼乐教化作用:程明道先生一日过定林寺,偶见斋堂仪,喟然叹曰:“三代礼乐,尽在是矣!”欧阳玄对这则被后世广为引用的轶事给予这样的评论:“循其当然之则,而自然之妙行乎其中,斯则不知者以为事理之障,而知之者则以为安乐法门,固在是也。”俨然将儒家的礼乐“当然之则”、道家的道法“自然之妙”和佛教的出世“安乐法门”融为一炉。其实,让坚决排佛的宋代理学家赞美僧人的用餐礼仪,并录载以传世,这一点本身就很耐人寻味。而东阳德辉则更善于从政治角度来看待清规的礼法性质问题,按其自序中的说法,编集《敕修百丈清规》就是要“立一代典章”,“使比丘等外格非,内弘道,虽千百群居,同堂合席,齐一寝食,翕然成伦,不混世仪,不扰国宪,阴翊王度通制之行”,以“上副宸衷”。
茶礼的形式化反映丛林内部衰败
《咸淳清规》卷上有许多位序图和礼仪状式,其中位序图多达11种,礼仪状式多达12种,令人眼花缭乱。这些图式、状式的出现充分说明,南宋禅寺对于各种活动的时间先后次序、空间方位顺序、地位高低、尊卑长幼、戒腊长短、僧俗界限、友邻关系等极其讲究,其量化程度几乎已达到一种类似现代运筹学的境界。
《敕修百丈清规》中的“方丈小座汤”条把丛林的礼仪规制渲染得淋漓尽致。四节讲行,按古有三座汤:第一座分二出,特为东堂、西堂,请首座光伴。第二座分四出,头首一出,知事二出,西序勤旧三出,东序勤旧四出。第三座位多,分六出,本山办事,诸方办事,随职高下分坐。职同者次之首座光伴……丛林以茶汤为盛礼,近来多因争位次高下,遂寝不讲。事实上,“争位次高下”的现象早在《至大清规》的“方丈小座汤”条中就有所揭露:前辈四节讲行,近惟结夏一次,兄弟恃强,位争高下,因而止之。丛林蔑闻,良可叹也。住持当在夏前上堂,委曲勉谕,俾递相恭敬,六和共聚。为对治与此类似的种种“丛林蔑闻”现象,才会有论资排辈、尊卑有序的“出图帐”之举:“钵位图分十六板头,论名位高下。轮排定已,预具草本与首座谋议,呈方丈看过,签押图内,庶免临时喧争。”
随着宋元禅宗寺院内部组织体系、等级制度的日益完备,茶礼也日渐呈现出亲疏有别、尊卑差等、伦序井然的色彩和严重的形式主义倾向。以茶礼为代表的表面上的礼乐和合景象与诸方争夺庄职肥缺等骨子里的丛林衰败内幕形成鲜明反差,正所谓“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禅寺到一定规模之后必然会出现的繁文缛节,是儒家礼文化传统对禅寺渗透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但物极必反,繁文缛节是以高昂的制度成本和参禅修道的荒疏为代价的。形式化倾向使法事礼仪发生异化之日,无疑也是禅宗丛林日趋衰败之时。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