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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工商联提出抗疫期间加强民企法律服务工作五项措施
日期:2020-02-17来源:作者:

(杨永奇记者蒋承志刘洁)2月14日,黑龙江省工商联向全省市地工商联、直属商会和执、常委企业发出通知,提出五项具体措施,加强抗击疫情期间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有效化解因疫情给各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法律风险,省工商联就疫情期间加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通知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商联和直属商会充分利用与法院、检察院、司法、人社等部门建立的相关合作机制,加强对抗击疫情期间民营企业涉法问题的服务指导。充分利用与各级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聘用法律顾问等专业法律资源进行沟通协调,倡导成立应对抗击疫情网上律师志愿服务团,发挥各领域专家的专业优势,免费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各商会自身调解能力,针对疫情期间企业可能遇到的涉法问题、劳动关系问题等,引导企业搞好形势研判,提前介入、主动协调,积极化解各种矛盾风险。 

通知要求,要丰富服务形式,各级工商联和所属商会加强对所属会员企业开展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教育,积极响应省工商联直属商会防控疫情“八要八不”承诺。通过多种形式向商会和企业推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供企业参考学习。针对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开工复工及营业时间、企业与职工劳动关系处理、承租方是否有权要求出租方减免房租等相关法律知识搞好宣传解读。围绕各级政府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克时艰相关政策措施通知精神,搞好对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税费、延期缴纳相关款项以及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着力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等相关政策的答疑解释和诉求收集工作。 

通知要求,要坚持线上服务,疫情期间法律服务工作主要采取“线上办公模式”,通过电话沟通、邮件交流、微信咨询、视频连线等方式,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各级工商联和商会为会员企业提供线上服务平台和端口,搭建起民营企业与公、检、法、司及专业律所间的沟通桥梁,各级工商联及商会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和协调人,全时保持线上服务渠道畅通,提高线上法律服务工作时效。按照全国工商联发布的网上平台,引导企业充分利用腾讯集团和阿里巴巴集团在疫情期间免费开放的《腾讯云企业复工复产防控方案》和《顶顶组织化防控疫情方案》,就人员出入检测、线上办公协作、数字化企业管理等方面为企业提出解决方案。各部门建立线上服务值班员制度,及时为疫情防控工作中涉法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建议、进行涉法涉诉案件评议、义务提供法律咨询。 

通知要求,要突出工作重点。情期间各级工商联和商会重点加强对抗击疫情重点医疗物资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律服务保障,对防疫期间城乡居民生活必须物资生产经营企业的加强服务保障,重点对国家重点战略物资生产经营企业的服务保障。同时关注企业在劳动关系、合同履约、承包租赁等因疫情影响较大的潜在法律纠纷风险,组织法律专业力量针对疫情发展趋势,提供信息咨询,主动跟踪服务,有效应对潜在法律风险。重点加强对有员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重点观察病例的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尤其围绕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员工待遇、劳动合同等内容提供咨询服务。关注疫情期间重点案件,通过多种途径通报疫情期间涉及的如制假售假、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认定及量刑案件,教育和警示企业守法诚信经营。 

通知还要求,要前移工作关口,在服务内容上,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工作的基础上,拓展服务工作内容,凡涉及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事项均可提供咨询服务。在服务对象上,在正常服务商会、会员企业的基础上,涉及企业员工、非会员企业等都是服务调解对象。在服务方式上,把法律服务向合同调解、纠纷疏导、内外协调和咨询服务等事项上扩展,扩大法律服务覆盖面,提高疫情期间法律服务工作实效。 

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联、各商会、执常委企业在疫情期间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因疫情给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各种法律风险,主动作为,为疫情期间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责任编辑刘洁) 

 

文章来源:中华工商网 2020-02-15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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